为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,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矿业产业结构调整,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成果,解决当前稀土等矿产勘查开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我国开展了一系列的整治整顿行动,从2010年至今年,具体稀土专项整治整顿行动相关信息如下:
2010年5月17日,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主持召开第11次部长办公会,审议通过《稀土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》,5月18日,国土资源部发出《关于开展全国稀土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》:从2010年6月至11月集中开展稀土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。
2011年工信部、监察部、环境保护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六个部门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开展全国稀土生产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》,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[2011]12号)精神,切实整顿和规范稀土生产秩序,加快转变稀土行业发展方式,决定自2011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为期4个月的稀土生产秩序专项整治行动。通过整治,对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无计划、超计划生产,收购和销售非法开采的稀土矿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,维护正常的生产和流通秩序,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。通知一经下发,引起各地高度重视,在有关部门的的共同努力下,在各地方及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,稀土生产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以下显著成效。一、坚决纠正了无计划、超计划生产行为。二、稀土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显著提高。三、坚决打击了违法开采和买卖稀土矿产品行为。四、行业运行质量显著提高。此次专项整治行动,共查处、纠正稀土违法勘查和开采行为600余起,有89家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停产整顿,此外全国还查获稀土走私犯罪案件10余起。
2012年10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下发了《关于核查整顿稀土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》。要求有关省(区)从通知下发日起,立即组织开展并于11月15日前完成核查整顿工作。根据有关省(区)工业主管部门向分管省(区)领导汇报本地区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线索,由省(区)人民政府统一部署,组织工业、国土、公安、环保、税务、工商等部门逐一进行核查,对存在违法违规开采、生产、销售、偷税等问题的,都立即责令停产并拆除了生产设备,并依法追究了相关企业和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2013年8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下发了《关于组织开展打击稀土开采、生产、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函》,此次行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国土资源部、环境保护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八个部门联手。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[2011]12号)"地方政府对本地区稀土行业管理负总责"的要求,经稀有金属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研究,自2013年8月15日至11月15日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稀土开采、生产、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。
2014年4月14日江西国土资源厅网站发布,将在龙南县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稀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。 龙南县以稀土资源乡镇为责任主体,抽调了县直单位30多名干部,组成了六个专项整治工作组,对非法开采稀土、违规收取稀土尾水和非法购销稀土行为进行查处打击。
该次行动全面清查整治非法开采稀土矿点,对稀土矿山进行拉网式巡查,重点清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、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假借林业开发、农业开发等名义进行稀土盗采、尾水回收的行为;全面清查以开挖鱼塘、水库为名,违规回收稀土渣头的行为;严厉打击违法购销稀土矿产品行为,查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。 截至目前(2014-4-14),已破获稀土非法购销案1宗,收缴稀土矿产品9.14吨(湿矿),刑拘3人。
2014年8月5日,《打击稀土开采、生产、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》由八部委联合颁布,这是继2014年1月以来,国家第二轮打击黑稀土产业链专项行动。内容为自8月15日至11月15日,八部委联合开展打击稀土开采、生产、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。
经过几年对稀土行业的整治整顿工作,中国稀土产业已经逐渐从散乱走向集中。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司长陈燕海介在第五届"中国包头•稀土产业论坛"上表示,2011年和2012年,全国先后两次开展稀土行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,查处违法勘察和开采行动600余起,捣毁非法采矿点14个,约90个矿山和原料供应企业停牌整顿,查处走私案件14起,没收稀土2600余吨,案值4.4亿元,约80家稀土企业通过环保核查,新增环保投入超过40亿元。目前,我国稀土行业长期存在的资源乱采乱挖、无计划和超计划生产等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,稀土行业秩序进一步规范。